京津冀三地继续实施基础研究合作专项,现将本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及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资助数量及额度2025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资助数量50项左右,2.“研究项目组主要成员概况”中,京津冀每个地区成员单位(申报/依托单位、合作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4.申报/依托单位、合作单位、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四、申报人管理规定1.申报人/项目组成员只能申报或参与一项本专项项目,3.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在研项目的三地负责人,参加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京津冀专项)、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及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等在研项目合计超过3项(含)的,在研项目指在项目申请通知发布之日实施期未满的项目、课题,参加项目指作为项目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申请的项目以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实施的在研项目,5.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京津冀专项)数量超过1项(含)的,同一年度指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在同一年度内,6.天津地区项目负责人负责2项及以上天津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参与人员(非项目负责人)参与2项及以上天津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五、申报形式本次项目申报由天津市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代表项目组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