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财政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及补助方案(第二批)的通知》(樟农〔2024〕3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于2025年3月26日对2024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福州峰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峰果青梅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具体情况如下:该单位根据文件批复要求,该项目总投资40.52万元,自筹资金22.78万元,达到不低于项目批复补助金额17.8万元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按资金补助程序拨付福州峰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补助资金17.8万元,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4月2日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0591-24832127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