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楚雄市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局(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实施请严格按照《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二、项目监管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文化和旅游局对本次下达项目的投资安排、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安全生产、实施效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文化和旅游局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投资计划行业监管责任,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察监管体系,项目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每月20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按月调度,对监管调度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本计划项目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确保统计库与重大项目库中项目执行进度同步,对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好、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