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申报、初审、复审、公示、拨付的工作流程,由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进行复审,对旅游商协会和文旅企业实施补助,三、实施对象2022年内参加省、州市组织赴省外开展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的相关旅游商协会和文旅企业,四、实施流程(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旅游商协会和文旅企业,并在规定申报时间内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向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完成时间:2022年11月1日-11月10日(二)初审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补助申报单位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审核报送资料并填写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意见,完成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三)复审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通过州、市初审的省级财政补助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完成时间:2022年11月20日(四)公示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的补助额度和名录,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出具补助资金拨付意见,确保属地旅游商协会和文旅企业充分了解补助政策及申报条件,(二)参与申报的旅游商协会和文旅企业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省文化和旅游厅有权取消相应商协会或企业的奖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