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辖内企业:根据杭州市统筹部署,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助企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杭十条”)和《在杭实体经济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等上级文件要求,现就做好临安区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在杭实体经济企业新增贷款1000万元以上且贷款期1年以上,二、申报对象申报实体经济企业要求在临安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不含国有控股、房地产、金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合法合规从事实体经济生产经营、信用记录良好,且提用贷款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实际使用1年以上(含1年)的中长期贷款(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含1年),4.企业2021年末和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证明银行负债新增1000万元以上),后期将结合“至2023年3月末实际使用1年以上”等条件组织补充材料报送和兑现有关工作,积极组织辖内符合贴息条件的企业申报,企业也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看本通知并自行申报,3.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原则上逾期不再受理),附件:在杭实体经济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兑现申报表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金融办)2022年5月17日附件在杭实体经济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兑现申报表填报人:联系方式:填报时间: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企业地址税收登记所在区、县(市)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贴息金额(元)贷款基本情况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元,2022年3月31日贷款余额元,2022年一季度1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提用元,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0517在杭实体经济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兑现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