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伊犁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意见反馈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6日,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伊犁州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张鹏举联系电话:13309997898邮政编码:835000通信地址:伊宁市青年街8号(伊犁州卫健委)电子邮箱:68000718@qq.com附件: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伊犁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