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2025年3月3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一、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二、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四、2025年3月10日之前,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附件:1.加征15%关税商品清单2.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