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75号)、《莆田市商务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的通知》(莆市商务〔2024〕241号)等文件精神,经相关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市商务局有关业务科室审核及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5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对拟支持项目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将异议材料寄达莆田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附件: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莆田市商务局2025年2月20日附件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序号县区单位名称项目类别拟下达金额(万元)1秀屿区莆田市中天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15.78合计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