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一、申报和推荐对象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报且符合公告条件)可申报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通过认定的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新申请的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申报信息--申报”页面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2)4月10日前按照市县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完成线上提交材料的补充完善工作,并根据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具体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可在培育库下载打印),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真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企业进行实地抽查、复审核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对被推荐企业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布为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5年度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及复核通过率等指标将作为后续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新申请的每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都应及时实地核查确认,(四)对于未推荐复审的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区市、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复核情况汇总表中写明未推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