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镇人民政府: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奉农〔2022〕165号)精神,经实地踏勘、评估验收,现下达2023年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尾款90万元,本次资金从《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3〕1278号)中支出11.1475万元,从《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甬财农〔2024〕1219号)中支出78.8525万元,均列报“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科目,请你镇收到款项后,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附件:2023年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尾款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