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根据《宁波市奉化区“百村百业、强村富民”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奉党办〔2021〕1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奉农办〔2021〕13号)文件精神,溪口镇30村抱团入股溪口大岙工业园区孵化器项目经《关于公布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入库项目的通知》(奉农办〔2022〕18号)批准实施,2024年8月溪口镇人民政府申请变更项目标的,溪口镇30村抱团入股溪口大岙工业园区孵化器项目变更为30村抱团入股溪巷里特色文化街区项目,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奉农〔2022〕133号)文件精神,具体情况如下:溪口镇里村等30村抱团入股溪巷里特色文化街区项目,项目批准总投资6315万元,其中各级补助资金4500万元,自筹1815万元,根据《关于预拨溪口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4〕264号),已下拨补助资金3600万元,本次下拨补助资金900万元,在年度“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预算资金中支出,附件:溪口镇30村抱团入股溪巷里特色文化街区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