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鑫兴宇养殖场:根据《关于做好规模生猪养殖场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厦农〔2023〕9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46号)等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对年出栏800头以上的规模生猪养殖场建设和流动资金贷款给予2%的贴息补助,每个养殖场每年最高贴息200万元,贴息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企业申报,区级核查并公示,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鑫兴宇养殖场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经研究,现将2024年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7.988663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所需经费市级资金从2025年市下达资金列支,区级资金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预算列支,请接文后到同安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理拨付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特此通知,(联系人:刘阳阳联系电话:7121028)附件:2024年同安区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分配表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3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4年同安区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分配表序号养殖场企业名称规模(头)贴息额(万元)育肥猪年出栏数仔猪年出栏数合计(年出栏数)市级资金区级资金小计1厦门市振坤记养殖有限公司1452401452412.39093368.260622420.6515562厦门市同安区鑫兴宇养殖场6550065504.40226422.93484287.337107合计16.793197811.195465227.988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