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拟立项地方标准项目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将2024年度滨州市地方标准拟立项项目(第二批)予以公示(见附件1),如对项目有异议或建议,请填写《滨州市地方标准立项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并于2025年3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提出,邮箱:bzzjbzhk@bz.shandong.cn附件:附件12024年度市级地方标准拟立项明细表(第二批).doc附件2滨州市地方标准立项意见反馈表.docx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