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张军等7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张军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5515莱芜雪野旅游区瑞奇养猪场2赵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0610济南市莱芜高新区自在酒水批发店(个体工商户)3马高峰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11X济南市莱芜区龙泰畜牧服务农场4张建国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51X济南诚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5刘兆朋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0818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大鹏美发店6吕建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8039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先锋配送站7亓青退役军人371202********771X济南市莱芜区文轩建筑施工队公示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