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经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补充、确认有关信息,并参照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企业类)(见附件1)在线填报信息,填报完毕后提交所在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二级主管部门)审核,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参考省科技厅初步筛选的符合补助条件的名单,在系统中审核企业提交的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政补助(一)补助对象我市2023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2023年度迁入我市并经省认定机构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局将2023年通过认定的企业名单按照现注册地划分并发送至各区县(功能区),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拟补助企业的情况进行综合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后填写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推荐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由现注册地所属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受理各区县(功能区)推荐截止时间如下:1.省级“小升高”补助:2025年3月31日2.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2025年4月10日企业向所在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以所属区县(功能区)通知为准,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请于推荐截止时间前将推荐报告及相关汇总表(一式两份)书面报送济南科技创新促进中心,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5-35层3516室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附件:1.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企业类)2.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企业类)3.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推荐申请汇总表4.业务咨询电话附件1: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企业类).docx附件2: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xlsx附件3: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推荐申请汇总表.xlsx附件4:业务咨询电话.docx济南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