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底促零售增长若干措施补充规定》(集商务〔2024〕27号)等文件,我局于近期开展2024年底阶段性奖励免申即享申报审核工作,经企业确认、我单位审核、区属各部门函调等程序,现将拟拨付资金情况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集美区商务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92-6683623通信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集美区商务局725室附件:拟奖补2024年底阶段性奖励公示表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