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长春市2025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参与长春市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推荐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长春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央企、省属国企除外),2、市属及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院校、科研院所等;3、长春市域内经市级人才服务部门认定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企业;(二)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计划将聚焦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证明明确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包括个人资质证明(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海外学位证明或一年以上海外博士后工作经历证明,(五)申报单位的信用报告一份三、工作流程(一)组织申报,人社部门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予以退回,初审通过后,以初审单位名义将推荐人才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负责对初审推荐的单位和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联系方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联系人:于昊辰联系电话:0431-85679921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座209室附件: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于昊辰复审:邹博终审:张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