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中所列要求和条件,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2.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三、工作要求1.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扎实做好政策宣贯解读,2.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清单(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同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信用办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于4月7日前将推荐行文及汇总表(附件2)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审核情况,联系电话:2824876、2818757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附件:1.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2.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4.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