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连云港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连农〔2017〕2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县级审核,拟新认定2025年度灌云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4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即日起5天内),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信件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相关意见实名书面反馈至灌云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18-80519792,附件:2025年度拟新认定的灌云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名单灌云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10日附件下载:附件:2025年度拟新认定的灌云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