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山镇、九都镇、码头镇、水头镇人民政府: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建指〔2024〕95号)及南安市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单(南财指标〔2024〕1150号),现下拨2024年第二批市级环保专项资金171万元给你们(详见附件1),款列“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专项用于诗山镇前山村生态环境整治,新民村鹏溪楼仔宫口段整治工程项目,码头镇东大村诗溪支流环境整治项目,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溪水质提升服务采购,南安市大盈溪呈边村段环境提升工程等5个项目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切实落实项目内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监控管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附件:1.2024年第二批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表2.2024年第二批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