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发展中心、经开区工业科技局、文昌湖区经济发展局: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第一批)计划的通知》(鲁科字〔2022〕87号)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第二批)计划的通知》(鲁科字〔2022〕138号)中实施期为两年的项目,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由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采取会议验收和实地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三、工作安排(一)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材料提交工作,2.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我评价,对任务书中约定的主要技术、经济及社会指标进行自我评价,3.项目承担单位将上述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和经济指标等证明材料和相关财务资料)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提交至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审核,4.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评前审查,(二)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以省厅正式通知为准)四、有关要求(一)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中,一般依据第三方测试报告等有关佐证材料,依据第三方审计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四)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区县的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市科技局高新科电话:3183548科技云平台支持电话:0531-51751080附件:1.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2.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调查表淄博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