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科函〔2025〕18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升平台运行及服务效能,按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科〔2015〕458号)及相关管理制度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平台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核范围2025年复核范围为我部认定的第二批(2017年批复)、第三批(2019年批复)、第五批(2022年批复)平台,复核时间区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二、复核内容本次复核主要针对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平台硬件基础、资质资源、研究能力、数据资源、专业人才、企业服务、产业服务、政策咨询、机制创新、平台协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品牌提升、产业链提升、供应链提升等情况进行复核,(二)推荐单位要求1.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做好本地区、本企业所属平台单位的复核推荐工作,2.推荐单位要对平台单位提交的复核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组织相关平台单位修改完善,3.推荐单位应于4月6日前将正式推荐函及参加复核的平台单位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我司(技术基础处),各平台单位《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三年运行情况报告》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fwpt@miitcntc.org.cn邮箱(文件命名格式“第X批-XXX类-单位名称”),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中心)郭晓春010-88485019/13601089421王英姿010-88485019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010-68205243附件:1.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三年运行情况报告2.平台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