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1家政府消费券发放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完成用户注册、消费券发放核销、宣传推广等服务,二、服务平台应具备的条件(一)依法登记设立并拥有相应资质,(二)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能力,服务平台应确保为用户提供公平且平等的银行卡和移动支付使用环境,能够提供及时准确的用户注册、消费券核销等数据分析,接受交口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委托的机构自由抽取、核查平台的核销数据,服务平台严禁任何形式的银行限制或商家平台优先等不公平竞争行为,服务平台由交口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负责公开征集,确定后服务平台与交口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根据活动方案或工作安排等制定服务具体内容,三、入选平台确认流程(一)企业报送申报材料,(三)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平台企业建议名单,四、申报材料(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盖章)(三)承诺书(承诺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保证服务质量和项目进度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五)申报单位简介(机构简介、经营情况等)(六)实施服务方案(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陈述)(七)近年来参与类似活动管理运营情况及合同复印件(八)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将申报材料送达交口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