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称“非遗”)保护工作,定于2025年3-8月开展光明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开展区级非遗项目的申报工作,将所有项目材料向区评审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区评审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该项目申报主体应在收到通知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补交材料,区评审小组办公室组织五名以上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工作,区评审小组办公室组织五名以上专家组成终评专家评审委员会(含2名或以下的初评专家成员),区评审小组办公室重新组织专家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区评审小组办公室根据终评意见和公示结果,起草光明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二)各街道1.本辖区内申报项目收集、推荐工作,2.对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提出明确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和评审工作,七、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5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区评审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