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肇财社〔2021〕101号)精神,下达你局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363.63万元,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二是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补助支出,请你局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