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关于认定历史遗留矿山的公示为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恢复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经调查核实,我局拟将位于武当路街道办事处顾家村、二堰街道办事处十堰桥村、武当路街道办事处铁三处社区居委会的10个图斑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有关资料向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申请复核,特此公告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