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的通知》(厦财预指〔2022〕3号)及《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二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同财预〔2022〕22号)等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新办校开办经费(直达资金)”2096.2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过程监测,且保持不变,各单位应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要求,及时将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精确使用资金,强化资金监控,专款专用,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工作,附件:2022年新办校开办经费(直达资金)安排表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