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400号)、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县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规范>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的通知>》(川就局办〔2015〕21号)和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的通知》(泸人社发〔2013〕1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地核实,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服务中心符合就业见习基地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的方式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名举报,监督电话:0830-3119752单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0楼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