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全省范围内在建或今年一季度已开工的“数字新基建”重点项目,2、项目符合相应领域属性和国家产业政策,3、愿意配合省、市工信部门对项目开展定期调度,4、已列为往届全省“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的不再申报,2、各市州工信局负责对本地区申报的“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进行审核推荐,3、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对入围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综合项目评审和答辩情况,严格对照征集条件组织重点项目申报,确保本地区优质项目应报尽报,2、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可直接向省工信厅报送项目,基础通信运营商项目由省公司统一归口申报,并向所在市州工信局推荐项目,并符合湖南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融资补贴申报要求的项目,4、各市州工信局要加强对入选项目的服务指导、调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