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政办发【2024】58号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月,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补贴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1170元/月),2025年1月全县就业见习人数共64人(其中:高校毕业生61人,16-24周岁失业青年3人),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每人每月1170元标准,共计599040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2月27日—3月5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夏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59—8536673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26日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docx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