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工业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各重点用能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切实加强本单位节能管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重点用能工业企业2025年,二、相关工作要求(一)加强节能队伍建设1.重点用能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构,请重点用能企业于6月30日之前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完成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2021年至2024年已备案的重点用能企业,2.重点用能企业要积极参加节能管理部门开展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活动,(二)完善能源管理制度1.重点用能单位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要求,请重点用能企业于3月31日之前登陆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完成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填报指南详见附件3),3.重点用能企业按照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三)提高节能监察意识重点用能企业要自觉接受、主动配合节能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节能监察等相关机构对本单位的能源管理状况、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系统能源利用状况、能源计量工作状况以及能源消费和能源利用统计工作、能效对标等进行监督检查,工信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工业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将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重点用能单位作为节能监察重点对象,附件:1.福州市2025年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名单2.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网上申报指南3.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系统操作手册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