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从事科学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科学技术服务、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学技术管理等工作的科技活动人员,将科技人才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管理服务等不同类型,第六条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类人才是指在科技活动中探索基础研究所获得成果在实践中应用的可能性,第七条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是指从事社会公益科技研究领域,第八条成果转移转化人才是指提供技术服务、人才服务、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信息服务、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等科技专业化服务的人才,第九条科技管理服务人才是指在科技活动中专职从事科技规划、实施科研项目、组织科技活动、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与管理工作的人才,第三章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标准第十条根据自治区科技人才不同领域、岗位特点,(一)基础研究类人才重点评价原创成果的科学价值、创新水平和学术影响力,(二)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重点评价其代表性成果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科技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标准制定情况,产业贡献导向的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产业化应用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标准制定等方面的贡献,(五)科技管理服务人才重点评价其在提供决策参考、组织科学管理、科学技术普及、提供技术支持、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履责绩效和业绩贡献,科技管理服务人才重点评价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推进重大科技活动的管理协调能力及取得的成效,科技管理服务与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实行年度与任职时段相结合进行实职考核,(三)对于在技术合同成交额、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科技管理服务与成果转移转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