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改革工作的通知》(湘建法〔2022〕59号)等规定,2025年2月我局对石门县馨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按流程公示了审查意见,经审查,决定核准石门县馨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常德市2025年2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结果汇总表(第一批)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2月27日附件常德市2025年2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结果汇总表(第一批)序号属地企业名称申报资质等级审批结果备注1石门县石门县馨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级合格资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