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4〕2号)、《淳安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农〔2024〕91号)等文件精神,“小蚕共育补助”、“推广雄蚕种补助”等项目按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经乡镇初验与县农业农村局复审,现将拟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柯红成,89600630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3号邮编:311700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4日2024年淳安县小蚕共育拟补助清单.pdf2024年淳安县推广雄蚕种拟补助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