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条件(一)申报范围1.技能型劳务品牌,(二)申报条件1.具有稳定的建设单位,劳务品牌建设单位为依法成立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台账健全、培训人员基本信息、培训和就业内容清晰,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单位(机构)向区人社局自主上报,上报材料包括:(1)《西安市高陵区区级劳务品牌单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区人社局按照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区人社局及时向社会公示劳务品牌评审通过名单,区人社局负责从区级劳务品牌中择优向中央、省、市予以推送,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的经营者或持有人每年12月底前将劳务品牌的使用情况、发展状况(包括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有重大投诉事件、是否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等资料报送至区人社局审核,区人社局建立劳务品牌日常监督机制,定期对区级劳务品牌建设单位从业人员就业、培训等情况进行走访、抽查,动态掌握劳务品牌的促进就业情况,对复审和日常检查中发现达不到认定条件的劳务品牌建设单位,四、报送时间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