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常平镇工业厂房租赁市场秩序,细化规范秩序措施,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厂房租赁市场秩序的若干措施》(东工信〔2023〕145号)、《推动规范工业厂房“二手房东”常态化工作方案》(东制造强市办〔202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关于规范常平镇工业厂房租赁市场秩序的若干措施》和《常平镇工业厂房运营管理服务机构评价(试行)》,相关内容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8日(共7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有关人员提出的意见或异议,特此公告,常平镇经济发展局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