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自2021年11月起承担全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目前,三年试点工作已全面完成,为了综合评估三年来各服务组织在示范引领、促进经营模式转变、保障农户利益等方面的表现,结合陈仓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区级示范服务组织评定工作的通知》(宝陈农发2024[73]号)文件要求,按照自主申报、所属镇(街)推荐、区农经站初审、区农业农村局评审等程序,拟确定宝鸡市陈仓区利民秸秆机械化加工利用专业合作社、宝鸡市陈仓区齐垂孝家庭农场和宝鸡市陈仓区万亩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3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陈仓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区级服务组织,现将服务组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2日如对被公示的实施主体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形式实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917-6231354联系人:尉航附件:陈仓区区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认定名单陈仓区区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区级组织认定名单.xlsx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