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顺德区发展改革局,南海、高明、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佛山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应按照《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相关标准要求,以下简称“管理平台”)逐级提交,二、各区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意见后,于5月30日前将本区国家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附件3)和市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附件4)函报我局(附评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同时在管理平台提交推荐,三、已公布的国家和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应在3月30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填报年度动态管理表,上报绿色制造关键指标情况,拟申报2025年国家级绿色制造的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除外,附件:1.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2.佛山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3.国家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4.市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2月19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冯震宇,电话:83994960)附件.附件1: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pdf下载附件.附件2:佛山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pdf下载附件.附件3:国家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含3张表单).et下载附件.附件4:市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含3张表单).et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