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至2027年三、规划对象1、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本次规划对象是仅指纯电动汽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2、充电基础设施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电动汽车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中心城区电动汽车保有量为10.7-18万辆,中心城区需要充电桩12.79万个,需新增公共充电桩5000个,中心城区近期(2025年-2027年)规划新增点位约44个,各乡镇公共充电站合计共新增布局约45点,五、布局规划1、布局原则:1)总量控制、适度超前充电设施规划主要采用在城市中规划布局合理的充电桩,考虑海门区电动汽车发展潜力,老城区、区级商业网点、区级公园划分为Ⅰ区,Ⅰ区充电桩服务半径为0.9公里,Ⅲ区充电桩服务半径为3公里,结合现状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需求,附图:1、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总体布点分区图2、各乡镇公共充电桩总体布点分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