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80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15〕3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泸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告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单位意见或建议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或建议须经本人签字,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在修改意见或建议后附联系方式,公告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8日联系人:徐艳茹,联系电话:2620649联系地址: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34号)电子邮箱:1914557904@qq.com附件:泸州市市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