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运〔2022〕250号)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的通知》要求,经专家评审,2023年立项的10个专利导航项目拟通过验收并补助(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9日—2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递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并提供证明材料和联系电话,单位的须加盖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9189912地址:鄞州区和济街69号附件:2023年宁波市专利导航拟通过验收和补助项目名单.docx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