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服务站定位为科技服务联盟、镇街道工作助手、企业科技创新“保姆”,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服务站由市科技局、相关镇街道(产业创新平台)与慈溪市科小二科技服务中心三方共建,第五条科技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市科技局引导,科技服务联盟由民办非企业慈溪市科小二科技服务中心实体运作,第六条服务站由服务联盟内中介派员驻点服务,代表服务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综合咨询服务、接受企业服务委托、向会员单位推送业务,第八条科技服务联盟坚持开放共建,企业在购买服务时就相关服务事项“点单”的,由服务站按会员单位排位依次派单,同一会员单位接单量在单一服务事项中占比不得超过50%,慈溪市科技服务联盟(慈溪市科小二科技服务中心)作为乙方与企业签订格式合同,会员单位帮助企业实现指定目标或争取到政策资金作为专项服务完成的验收标准,科技服务联盟为相关会员单位向黑名单企业依法追偿服务费提供帮助与协助,会员单位接受派单任务后,科技服务联盟可将该单位的业务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