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长治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运行和发展,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资格期满后开展绩效评价,现组织对2022年度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请各推荐单位依据“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条件”和绩效评价要求,组织相关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绩效评价,于3月31日前对辖区内的市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绩效评价,提出评价意见,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合格以上的继续获得3年市新型研发机构资格,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资格,已成功升级为省新型研发机构的不再参与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联系人:孙晓钟高倩云联系电话:202326018435149154附件:1.《市新型研发机构三年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2.2022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