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根据《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安排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示范园不重复支持,每个市州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含续建项目),2024年安排过投资且未安排完毕的续建项目继续申报,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不超过4000万元,不得安排已纳入其他规划、已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他专项支持范围的建设内容,不得用于已安排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的项目,各市州要按照《管理办法》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作为投资计划申报文件的附件一并报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对2021-2024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示范园项目进行督导,与投资计划申报文件一并报送(不申报投资计划但2021-2024年安排了项目的市州,请各市州于2月6日(周四)前将2025年度投资计划申报文件等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联系人:陈女士0731-89991522邮箱:fgwnjc@hunan.gov.cn附件:1.市(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2.市(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月20日附件下载.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