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1.珠海市香洲区慈善会2.珠海市斗门区慈善促进会3.珠海市精神文明建设义工协会4.珠海市明心公益慈善协会5.珠海市明珠慈善公益促进会6.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慈善促进会珠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珠海市民政局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