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项目的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项目申报单位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要求,即: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3%,(3)项目申报单位为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3.各类项目申报实施期限从本年度开始计算,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相近的项目重复、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时签署并提交《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如实填写并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或存在科研失信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6.项目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申报书格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