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内陆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鄞政办发[2012]127号)和《宁波市鄞州区渔业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农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拟向姜山镇淡水渔业合作社(内河渔业资源保护队伍)拨付2025年度内陆渔业资源保护经费52万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商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署明真实姓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2月8日-2月13日),联系电话:0574-87419756,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