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年报暨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年度报告主体2024年12月31日(含)前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在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二、年度报告时间(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三、年度报告内容(一)企业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四)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基本内容:1.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经营主体通过省统一身份认证方式登录公示系统或省政府“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市场监管年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与税务财务报表实行数据共享,经营主体通过公示系统“一个入口”可以一并报送市场监管年报、社保事项、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自查报告、广告业统计年报、地理标志生产者年度产值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统计等多个事项,选择省统一身份认证方式、电子营业执照方式或联络员方式进入“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六、法律责任经营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