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100万元以上是指基础设施及配合农机农艺融合相关生产设施设备投入,给予生产厂房、加工设备、冷链设备投入45%的补助,生产厂房补助额不高于设备补助额的1.5倍4.茶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补助标准,同一主体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申报材料:(1)2024年淳安县农业(林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实施方案简表(附件2),给予生产厂房、加工设备、冷链设备投入45%的补助,给予生产厂房、加工设备、冷链设备投入45%的补助,给予生产厂房、养殖(加工)设施设备和环保设施设备等投入30%的补助,给予生产厂房、养殖(加工)设施设备和环保设施设备等投入40%的补助,给予生产厂房、养殖(加工)设施设备和环保设施设备等投入40%的补助,(五)扶持设施农业1.标准农业大棚建设项目(1)补助标准,同一主体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4.申报材料:(1)2024年淳安县农业(林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实施方案简表(附件2),3.补助标准:给予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桑园培管与采摘机械等投入45%的补助,4.申报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1)2024年淳安县农业(林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实施方案简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