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支持跨境电商进口平台和相关供应链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各市、县〔市、区〕政府)6.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与专业直播机构开展合作,(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7.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提升发展,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开放平台协同发展,支持平台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商卖家在省内设立物流集货仓,打造省级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附件:关于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附件关于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一、加强跨境电商主体引育1.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省级财政对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提升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地区,优化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政策,鼓励各地支持跨境电商直播等领域人才建设,支持省级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政策措施。